鄞州区第二批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完成申报、初审、部门评审、实地走访、专家评审、征信查询等程序,共评选出2个园区,拟认定为鄞州区第二批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,现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群众意见。
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以来信、来电方式向我办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,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1日
联系电话:0574—89188792
通讯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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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:315100
鄞州区文化创意产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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